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诉讼费退费流程,下花园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的司法暖心“微服务”——诉讼费退费实现“主动退”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管理办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等规定,下花园法院现已实现诉讼费主动退、快速退。通过审判流程管理,采集登记每一个案件案号、预交人、结案等信息,采集登记每一笔诉讼费预收、负担、应退等信息,跟踪管理生效情况,建立诉讼费应退台账,据此提醒业务庭主动为当事人退费。
二是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诉讼费退费工作,出台诉讼费相关管理办法,安排专人从事诉讼费退费缴费工作,建立诉讼费退费专用账户,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限,并且在立案窗口积极宣传市中院近期出台的《关于诉讼费退费、追缴的办法(试行)》,切实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位,构建起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
三是坚持“当下治”与“长远建”相结合,加强部门之间协作配合,简化退费程序,进一步提升效能。同时,强化工作督导,新生效案件符合退费条件的及时准确足额退,对新增退费不及时情况进行监督和通报,坚决杜绝延迟退费情况的发生,促进整治顽瘴痼疾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