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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花园法院法庭旁听人员规则
  发布时间:2020-11-30 16:48:04 打印 字号: | |

一、      庭审期间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二、      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得随便走动,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区。

三、      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四、      关闭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

五、      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对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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