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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花园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8日在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下花园区人民法院院长 张小维
  发布时间:2020-09-28 10:31:59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下花园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以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下花园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主动服务保障大局,认真履行执法办案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加强过硬法院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19件(含旧存42 件),同比上升18.12%,结案875件,结案率为95.21%。

一、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 

一是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45件(含旧存2件),同比上升12.5%,审结44件,同比上升15.79%。审结危险驾驶、非法买卖枪支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9件13人,审结诈骗、盗窃、抢夺等侵财犯罪案件15件34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涉及毒品类犯罪案件2件2人,加大涉毒犯罪打击力度

二是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案件2件,审结2件。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及时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司法服务。为政府在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房屋安置等方面提供法治化解决路径,形成联动机制,延伸职能合力,进一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向有关行政部门发送司法建议2件次,增加执法沟通频次,推动行政争议妥善解决。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出庭应诉率100%。

三是审理民商事案件,护航全区健康发展。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66件(含旧存18件)。审结公司纠纷案件8件,规范公司治理。依法审理合同类纠纷案件,加强对证据真实性的审查,进一步明确举证责任的分配,开展防范和惩治涉套路贷与虚假诉讼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虚假债务的审查力度,对涉虚假诉讼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依法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共审结合同、不当得利纠纷案件370件,裁判既尊重契约自由又维护契约正义,维护交易的安全有序。注重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服务乡村振兴发展。妥善化解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收补偿等矛盾纠纷7件,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家事案件68件。

四是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提升执行质效。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执行质效。加大对拒执犯罪和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的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关于联合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通告》等方式,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73例,限制高消费318例。扎实开展执行攻坚专项行动,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共拘留被执行人3人,罚款2人,给失信被执行人形成社会舆论压力,敦促失信被执行人尽快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共受理执行案件294件(含旧存案件21件),同比上升38.68%,涉及执行标的额共计16017.02万元,执结案件273件,执结率为92.86%。

二、服务保障大局,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与公、检的配合,形成打击的合力,召开案件会商会八次,案件研讨会两次,就案件性质、证据标准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案件质量。紧紧围绕“标本兼治”“长效常治”要求,审结涉黑恶案件3案16人,严惩恶势力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

二是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积极主动与地方重大项目办对接联系,服务区政府项目引进,着力保护民营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依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围绕项目建设中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防范等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深入园区和多家企业开展了法律服务和咨询工作。

三是推进首都“两区”建设,为打造绿色屏障提供法治保障。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水平,充分发挥环境司法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审结环境保护类案件1案11人,成功获赔600余万元,全面保障生态保护机制的扎实推进,为全面建成京津冀绿色发展屏障,持续保障“首都两区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四是认真落实帮扶责任,扎实做好帮扶工作。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决策部署,狠抓扶贫政策举措落地,进一步强化落实“两不愁三保障”的相关要求,为贫困户帮助联系公益岗位,开展法律咨询、政策宣传、送温暖等活动,着力提高脱贫质量和实效。

三、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一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全面实现独任审理案件法官直接签发裁判文书,合议庭审理案件依次签发裁判文书机制。推进以法官为中心的审判团队建设,促进审判权公正高效运行。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规范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强化院庭长办案,院庭长参与办结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的制度。建立“四类案件”监管制度,发挥审判监督依法纠错功能。

二是完善人员分类管理。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将原设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庭、行政庭合并后设立综合审判庭,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健全司法责任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激发改革内生动力。健全完善员额法官动态调控机制,新增遴选2名入额法官,使全院员额法官达到9名。强化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2019年,人民陪审员共参与115件普通程序案件审判,占普通程序一审案件的97.46%。

三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庭审的决定性作用,严格贯彻执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等“三项规程”,以提高证人、鉴定人,侦察人员出庭作证率、律师辩护率和当庭宣判率为重点,着力推进庭审制度改革。共召开庭前会议2次,鉴定人员出庭2人次,落实控辩对抗实质化,优化法庭调查规程,通过法庭审判的程序公正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坚定不移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完善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职能作用,组织开展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4次,加强审检协作。

四、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一是深化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依托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和阳光司法第三方评估,推进司法活动规范公开、高效运行,做到审判流程网上公开,裁判文书上网发布,执行信息网上公示,实现了案件流程信息公开率、裁判文书公开率均为100%,庭审录像率100%,庭审直播率达到42.90 %(省院要求20%)。

二是提升司法公信,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30余人次。区法院向所有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随时收集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对办案法官纪律作风相关情况反映,把法官的司法活动经常置于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落实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与司法公开相结合,切实发挥司法引导功能,促进全民守法。使用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方式不定时更新法律条款、案件案例等相关内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进乡村、进社区”“孝老敬亲、和家睦邻”“崇尚法治 共享和谐 建设法治新农村”“守初心担使命抓实施强执行”等10余次普法宣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取得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五、践行司法为民,满足多元司法需求

一是稳步推进“道交一体化”改革,为人民群众建立起一条快速解决纠纷、依法获得赔偿的“快车道”。下花园区人民法院道交调解中心依托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通过法院、交警、保险公司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系统对接,有效打破各部门间的资源和信息壁垒,真正构建相关单位联合办公、交通事故联动化解的“一站式”服务工作新格局。召开联席会2次,人员培训会2次,受理的十余件案件中,除需要鉴定的,全部已调解结案,使当事人损害得到及时救助,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加快推进“一乡一庭”建设,让更多的矛盾纠纷通过非诉解纷渠道解决。完善“一乡一庭”工作职责、工作制度、联络员职责等规范,明确职责、发挥职能、高效展开。把“一乡一庭”纳入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中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充分利用“一乡一庭”的公示栏或信息化平台对相关诉讼信息、规则进行公示,方便人民群众查询和监督。针对乡村特点,对家事、土地等纠纷,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立案前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先行调解、和解等纠纷解决途径,在立案前分流到“一乡一庭”,由“一乡一庭”组织调解,从而最大程度上确保纠纷化解在诉前,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三是拓宽诉讼服务内涵,出台亲民利民便民新举措。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热线诉讼服务体系作用,为7000人次提供各类诉讼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高速打印、复印机、饮水机等,设立诉讼材料交换处,为当事人诉讼活动提供各种便利。开通微信等网上缴费功能,为全面推进网上自助立案提供便利。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发放司法救助金56.8万元,保险救助5.85万元,充分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落实院领导信访接待制度,解决信访群众来信来访140余件次。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区法院围绕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主题主线,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聚焦根本任务,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把主题教育和审判执行工作、司法改革任务统筹推进,两手抓两促进,在切实为民办事、抓好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全体干警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深化了对初心和使命的感悟,锤炼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和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为履行好新时代人民法院使命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以“清单式”管理压实“两个责任”,全面梳理各岗位关键环节风险,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组织召开作风建设大会,对全院中层以上干部集中谈话,强化干警廉洁意识;组织全体干警去革命圣地北京香山,感受红色革命精神,开展红色历史教育,进行思想洗礼;积极开展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查、解放思想大讨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等活动,严格落实院领导带班巡查制度,改进干警司法作风。全面夯实法院队伍党建工作,掌握全体干警思想动态,形成全员争做“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决捍卫者、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积极推动者、遵守和执行制度的模范实践者”的良好氛围。

三是提升干警履职能力。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培训,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开展庭审数字化档案规范化、文书公开化技能日常培训与专项考核,提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辅助工作能力。

四是完善人文关怀机制。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干警日常交流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干警思想动态,相互交流意见,促使全院上下凝心聚气,团结一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干警的业余生活,增强干警凝聚力和向心力,营造良好和谐的干事创业氛围。完善图书阅览室等文化设施,为干警学习休闲提供基础保障。

各位代表,下花园区人民法院全力以赴、突出实效,全面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成绩和进步的取得是全体法院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下花园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社会各界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在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面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是护航建设“山水花园·智慧城市”的司法服务措施需要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基本解决执行难”有待进一步巩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干警素质与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还不相适应,不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新的更高的司法需求。四是人民群众对有矛盾纠纷到“一乡一庭”的纠纷化解理念不了解,认识不深入,乡法庭发挥六项职能不充分,“一乡一庭”在诉源治理和参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待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管理使用有待加强。

对此,我们将认真探讨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国家“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下花园区人民法院2020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及上级法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立足司法职能,忠诚履职尽责,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决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持续为“山水花园·智慧城市”提供更加充分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一是在保障下花园区高质量发展下功夫。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全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与政法各部门协同配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一案三查”制度,强化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实效。全力服务、高质量推进冬奥会筹办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主动加强与区委、区政府的沟通,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工作重心,重点抓好产权保护、金融审判等工作,依法平等有效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加紧落实《下花园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工作推进方案(2019—2022年》要求,从严惩处环境污染犯罪,为全面推进“首都两区”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在加强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下功夫。牢牢把握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求,巩固“三升两降一提高”成果,加强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提升司法能力,实现在巩固中规范,在规范中提升。

三是在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下功夫。继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三项规程”,发挥庭审实质性作用,加强司法人权保障。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和道交一体化改革向纵深发展,全面放大家事审判改革和道交一体化改革的社会效应,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深度应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深化司法公开,大力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办案全过程和审判执行各环节实现在线操作,法官办案更加高效,司法工作更加规范。建立完善“立案、审理、执行”兼顾的协调配合机制,为案件顺利审结执行创造良好条件。

四是在提高群众满意度上下功夫。始终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事作为审执工作的重点和优先方向,着力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医疗服务、教育公平、住房拆迁、环境保护等需求,强化审执工作,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继续推进“一乡一庭”工作,严格落实院党组书记、院长承担“一乡一庭”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和“123456”“一乡一庭”发展提升工程。依托“一乡一庭”开展好“法治新农村”创建活动,引导群众有矛盾到一乡一庭解决,切实把矛盾吸附在基层,化解在基层。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落实“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要求,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支持,加快构建多渠道便捷化矛盾预防化解网络和多层次阶递式纠纷解决体系。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创新工作举措,提高执法水平,完善体制机制,规范执行行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是在打造过硬队伍上下功夫。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通过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夯实理论基础,锤炼良好作风,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司法工作能力和水平,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更好地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更好地适应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加强法院内部管理,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不断完善法院队伍从严管理监督体系,努力建设一支能够适应新时代要求,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下花园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排头兵的姿态,急先锋的魄力,守护者的忠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司法职责,为建设“山水花园·智慧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部分词语说明

1、失信被执行人(见报告第3页第5行):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2、扫黑除恶(见报告第3页第15行)2018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明确了这次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强调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3、司法责任制(见报告第4页第18行):司法责任制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是建立权责统一、责权明晰、权力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的核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涵:一是职权配置,由审理者对案件进行裁判;二是责任承担,由裁判者对案件终身负责;三是追责程序,一旦发生错案,对办案者终身追责。

4、四类案件(见报告第5页第1行):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四类案件。

5、员额法官(见报告第5页第7行):按照省高院首次入额确定的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3%比例,从具有助理审判员以上的法律职务人员中遴选,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的审判人员,包括各级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法官应当在审判委员会或审判业务部门履职。

6、三项规程(见报告第5页第13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简称“三项规程”。

7、道交一体化(见报告第6页第21行):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

8、一乡一庭(见报告第7页第8行):是指在不增加基层法院编制,在原有的中心法庭基础上,选配一名优秀法官担任新设法庭庭长,再从乡镇所在地推选若干人民陪审员参与法庭工作;不新建办公用房,依靠乡镇政府调整1-2间办公室,地点安排在乡镇政府院内。新设法庭的主要职能不是审判,而是履行调解、指导民调、司法确认、联系培训人民陪审员、普法宣传、参与综合治理等六项职能。

9、一案三查(见报告第11页第6行):一案三查是扫黑除恶专业名词,含义是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10、三升两降一提高(见报告第11页第16行):即实现案件质效、司法作风、司法公信三个提升,实现发还改判率、信访率两个下降,人民群众对法院执法办案满意度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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